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内容详细,建议收藏!
时间:2020-09-21 14:26:13 阅读:1349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
从2009年6月1日开始,食品流通许可证便取代了食品卫生许可证,可见此件的重要性!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且根据相关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先照后证,采用后置审批的方式进行审核。下面来看看详细的办理流程。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相关材料,材料齐全后,可领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第三步: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凭通知或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提交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时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到市政务中心药监局窗口领取);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经营者提供);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经营者提供);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经营者提供);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经营者提供);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经营者提供);
8、食品安全经营者承诺书(经营者提供);
9、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时提交);
10、现场核查申请表(经营者到市政务中心药监局窗口领取,并到管辖食药监所作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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