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强转一般纳税人条件
时间:2020-11-16 18:13:24 阅读:508
尽管很多创业者在创业初期都会选择在创业初期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但在公司经营到一定时期后也会有想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想法,那么大家知道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是什么吗?下一步小巧将对您的资料进行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1、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小型纳税人到区(分)局或基层分局申报管理科的文书受理窗口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提交文书受理窗口。经批准认定的,由申报管理科打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印制《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临时)认定通知书》,并在税务登记副本上加盖“一般纳税人”章。
2、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
普通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第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每月申报的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每月申报的纳税人)的累计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在转登记日前经营期未满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纳税人,按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计算出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上述就是巧掌柜财税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强转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方面都会有一定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代理记账的相关问题,请到成都巧掌柜财税官网进行咨询!
成都和合致诚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蜀ICP备20011374号-2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19180581303
成都总公司: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2-801
襄阳分公司:襄阳市樊城区长虹北路中润云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