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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后公司高管或股东人员任职注意事项

时间:2021-01-04 16:39:33   阅读:940

  如今打工挣不到钱,只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所以创业者越来越多,那么当我们注册公司成功时,就要考虑公司的一些高管以及股东又谁担任了,当然全资控股或者小型公司就可以不用考虑这个,今天小巧就给大家介绍下注册公司后公司高管或股东人员任职注意事项。

  1、国家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活动,即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机构担任兼职职务。

  2、公务员辞职或退休时,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的三年内或其他公务员在离职的两年内都不能担任与其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或与其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的职务,也不能从事与其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3、法官和检察官不得从事营利活动。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人员,不得成为企业的投资人。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其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也不予核准登记: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3)被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贪污贿赂、侵犯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未满五年的;因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未满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未满五年的,被判处刑罚未满五年的

  (5)作为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结束之日起未逾三年

  (6)担任因违法行为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超过三年

  (7)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结清

  (8)有法律、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就是巧掌柜财税为大家讲解的关于注册公司后公司高管或股东人员任职注意事项?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方面都会有一定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公司的相关问题,请到成都巧掌柜财税官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