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代理记账:公司经营常见的发票误区!
时间:2021-10-27 09:22:05 阅读:1055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只要有交易往来,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票据,其中,发票是最为常见的一种。那么,公司经营常见的发票误区有哪些呢?今天巧掌柜就来和大家详细地介绍一下。
通常情况下,成都代理记账公司巧掌柜认为,常见的发票误区主要有下面这几个方面:
误区一:不开发票=可以不用申报
一些老板认为,不给客户开发票,就可以不用申报收入,其实这一想法是不对的。无论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只要有收入,无论是否开具发票,都是需要如实申报的。什么是未开票收入呢?未开票收入指的是,没有开具发票的收入,这种通常是因为销售是对自然人,或者销售金额较小,即便拿到发票也没有什么实际用处,但是在记账中,企业还是需要将这类收入如实记账申报。
误区二:进项票=可以抵扣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取得的进项票都能抵扣?其实这个是需要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从而来判断哪些是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哪些是不能抵扣的。按照规定,只有国家政策允许的抵扣项目才可以抵扣。
误区三:免征增值税项目=可以不开发票
如果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是可以不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是,并不代表就可以不开发票,还是可以开具不同发票的。
误区四:发票票面金额税额正确=符合规定的发票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发票应按号码顺序填写,并确保项目完整、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此外,还应特别注意买方信息、货物或应税服务、服务名称、备注栏、商品和服务的税务分类编码是否正确。
误区五:没有取得发票=不能税前列支
能否进行税前列支应区分各种情形,并不是没有取得发票就不能进行税前列支。
误区六:视同销售=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也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误区七:超出经营范围=不能开发票。
如今,随着企业经营业务的日益多样化,纳税人除主营业务外,还会有其他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经营活动。因此,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不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限制,只要是真实发生的应税业务就可以。
误区八: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有时间限制
事实上,只要是符合开具红字发票条件即可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如纳税人此前已按原17%、11%使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可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
以上就是今天巧掌柜关于“成都代理记账:公司经营常见的发票误区!”的全部内容了,企业纳税人无论是自行开具发票还是寻求税务机关开具发票,都需要了解和关注发票开具问题,以确保企业后续记账和纳税申报工作有序进行。关注巧掌柜财税,每天都有工商变更、代理记账相关知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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